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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7-06 浏览次数:2707

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10日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巩固和拓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根据市纪委办公室《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宛纪发[2017]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全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对象

南阳市残联机关、直属二级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整治内容

(一)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挥霍浪费、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三)在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超标准超范围向企事业单位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违规收缴或处置保障金等问题;

(六)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扶贫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七)分配、划拨项目资金故意拖延,克扣、拖欠残疾人或承担项目的机构钱款等突出问题;

(八)在办理残疾人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残疾人的违纪行为;

(九)具有分配项目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十)不作为懒作为、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等问题;

(十一)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既同步开展,又根据具体情况交叉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1日—5月31日)

各单位按照深化“四督四查”机制建设的要求,围绕整治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分级负责,归口自查,切实查深查透、查出实效。

1.自查摸底。各单位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广开监督渠道,全面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承担业务工作的部门,针对残疾人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核查;负责项目任务、资金分配的部门,对任务分配、资金划拨中存在的故意拖延,克扣、拖欠残疾人或承担项目的机构钱款等问题进行自查;负责年审的部门,对残疾人保障金年审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

各单位对发现和自查的问题要及时报送纪检组。

2.自纠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市残联党组、纪检组报告。

3.签字背书。自查整改中形成的各类台账、数据、报告等重要工作资料,各单位要向党组和纪检组签字背书,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

(二)监督检查(6月1日—8月31日)

1.全面检查。市残联机关纪委配合市纪委派驻市残联纪检组,采取走访群众、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开展不间断、拉网式监督检查。

2.督导检查。市残联纪检组成立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调阅案卷、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全市残联系统各级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级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线索受理、台账建立、线索处置等情况。

3.专项巡察。市残联纪检组在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巡察组,聚焦扶贫领域、涉农领域,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实行精准巡察,及时收集问题线索,集中归口交办督办。

(三)查办案件(4月1日—12月20日)

案件查办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市残联纪检组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狠下功夫,抓出成效。

1.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各种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纪检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收集汇总,梳理排查。

2.突出查办重点。紧盯“基层部门、扶贫领域、涉农领域”,对贪腐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尤其要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的问题线索作为重中之中,市残联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全力支持,排忧解难,快速查处。

3.坚持通报曝光。市残联纪检组严格落实典型案例集中通报曝光制度,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但要通报曝光重点治理领域的典型案例,更要注重查处和曝光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拖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人和事。

(四)建章立制(9月1日—12月20日)

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查找在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重点围绕如何根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规范权力运行,如何加强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充实提升“四督四查”机制等问题,研究制定治本之策,从根源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侵害残疾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举措,是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市纪委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长张群山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鹏兴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立栓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全市残联系统各级各单位要站到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充分运用“四督四查”机制,切实把压力传导到部室,责任落实到个人,严肃查处和纠正本部门本单位侵害残疾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完善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市残联纪检组将定期筛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较集中和典型的重点部门进行督办,直接约谈单位负责人,当面交办问题线索,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二是是督导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促进责任落实、问题解决。三是考评工作机制。参照市纪委专项整治工作考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成绩纳入年终绩效评价考核中。

(三)营造氛围。通过网站、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整治内容,发动全体同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宣传和解读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相关法规政策,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