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阳市残联--宣传工作官方网站~ 无障碍声明 | 邦邦听图客户端下载
宣传工作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业务中心 > 文化体育 > 宣传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2466

各县(区)残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机关各部(室),下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市残联理事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信息工作力度,健全残疾人事业宣传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宣传信息在交流经验、指导工作、舆论引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社会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残疾人事业宣传信息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工作内容和目的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省残联年度中心工作及市残联工作要点,广泛深入宣传残疾人保障法规、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传递残疾人工作信息,讴歌残疾人事业成果,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扬残疾人自强模范,展现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报道扶残助残主题活动和先进事迹,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环境。通过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建立一支基本功扎实、政治敏锐性强的残疾人事业宣传骨干队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宣传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鼓劲添力,促进和推动残疾人事业稳步快速发展。

    二、主要措施

    全市各级残联要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制度,建立残疾人事业宣传机制,拓宽残疾人事业宣传渠道,创新残疾人事业宣传手段,努力实现全市残疾人事业宣传队伍专业化、宣传组织网络化、宣传活动社会化、宣传形式多样化。

    (一)充分利用好各类宣传工具。利用互联网网站,发挥网络方便、快捷、信息量大等优势,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刊播反映残疾人事业的各种新闻消息和工作动态;利用手机短信快捷简便、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特点,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利用城市广告电子屏,播放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和政策法规;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专版、专题和专栏,开办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在显著版面和重要时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残疾人事业。

    (二)紧紧抓住关键宣传时机。各级残联要积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与经常性宣传报道相结合,精心策划、认真组织,重点做好残疾人事业的专项重大活动宣传,以及“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残疾人文化周”等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主题,多视角、多层面的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的舆论高潮。

    (三)将宣传信息工作量化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全市残联系统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各县(区)残联向市残联上报信息每季度不少于4件,机关各部(室)、下属各单位每季度不少于2件。市残联将把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上报和采用,对完不成年度任务的,将通报批评。

    (四)实行宣传信息奖励制度。为调动积极性,体现信息员劳动价值,市残联决定实行残联系统宣传信息奖励机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信息稿件撰稿人的奖励。

    1.被《南阳残疾人工作》简讯采用的稿件,每件奖励50元;被市委办、市政府办、省残联简报采用的,奖金加倍。

    2.被《南阳日报》、《南阳晚报》采用的稿件,300字以下,每件奖励50元,300字至500字,每件奖励100元,500字以上,每件奖励200元;被《河南日报》及国家级报纸采用的,奖金加倍。

    3.在南阳电视台播放的新闻稿件,每件奖励100元;在河南省电视台及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奖金加倍。南阳广播电台广播的作品,每件奖励20元;河南省广播电台及中央广播电台广播的,奖励100元。

    4.在《中国残疾人》、《三月风》、《残疾人研究》刊登的作品,500字以下奖励300元,500至800字奖励500元,800字以上奖励1000元。

    5.被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残联、市残联领导批示表扬的稿件或作品,以及被国家级报刊、网站、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作品,视情另加100至1000元奖励。

    6.各项刊载的信息作品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件)计奖,一件作品(电视作品除外)主要内容相同,同时或先后被不同媒体采用的,只能由作者自己选择其中一次计奖。

    7.奖励制度每季度兑现一次,市残联宣传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稿件核实、统计。各县(区)残联、机关各部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宣传信息工作的信息员要及时统计信息采纳情况,按时提交信息采纳情况统计表和采纳信息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兑现奖励。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残联、机关各部室和下属各单位要把宣传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把手”要亲自抓,对本单位宣传信息工作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宣传信息员,负责做好信息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鼓励残联系统工作人员积极踊跃参与撰写、投报宣传信息稿件。

    (二)健全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年度、季度或阶段性宣传信息工作计划,实现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及时性、准确性、高标准,推动宣传信息工作健康发展。

    (三)落实经费。各县(区)残联每年应安排一定的残疾人事业宣传经费,保障宣传信息工作需要。

    (四)报送规范。对上、对外报送的信息应以工作通讯或新闻稿等形式为主,报送或投稿前必须经信息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杜绝重复信息和不准确信息发布;稿件要坚持一事一稿;重大活动和新闻事件信息应在当天报送,一般动态信息应在一周内报送;对于经验交流、典型材料、调研报告等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