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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巡察组对市残联开展巡察有关残疾人辅具配发反馈意见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11-10 浏览次数:1171

各县(区)残联:

    市委第一巡察组于7月12日至8月22日对市残联开展了巡察工作,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配发工作,被明确提出存在问题并责令整改。现将反馈情况通报给你们,并对辅具配发工作提出要求。望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制度,严肃整改,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市残联对残疾人免费辅助器具配发监管不力,12个县区残联均存在辅助器具发放不到位、发放登记混乱等现象。市委第一巡察组对2014年已配发彩票公益金免费辅助器具的348人中的150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其中18人反映未收到器具,2人反映收到器具与登记器具不符,71人电话无法接通。

    市、县(区)残联要认真落实巡察组整改意见,对今后残疾人辅具配发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查找各自在辅助器具发放方面的薄弱点、风险点,采取切实措施,堵塞漏洞,杜绝配发中的一切违规现象发生。

    二、做好配发前受助对象的筛查确认工作,做到准确无误;辅具到位后限期发放,不准长期滞留,并严格配发手续,防止虚报冒领;规范建档立卡,档案信息及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联系电话必须长期真实有效。

    三、认真执行市残联转发的《河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宛残联[2016]57号),其中着重强调:

    1、发放对象必须是持证残疾人。

    2、县区残联对受助对象要筛查确认准确,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定无异议。

    3、市级残联对受助者使用辅助器具情况进行不少于10%的回访。

    4、从事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工作的机构或者个人,如果提供虚假残疾人辅具受助信息、适配档案造假、收受当事人财物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检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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